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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╱數位學習資深顧問 陳迪智
我的朋友如果要買3C產品,他們通常喜歡先來聽聽我的意見,因為他們相信,一個會隨身帶著三支手機、一個PDA、一台notebook、一台數位相機/DV、一個MP3 player、兩支隨身碟(大拇哥),坐在捷運地下街無線上網的人,應該能夠提供不錯的建議,事實上我覺得,不論是光華商場、燦坤、NOVA,那裡連空氣都充滿著數位的味道。

  只有我是這樣嗎?我老婆十幾年前曾經抱怨(還是我女朋友的時候囉),我出去玩的時候老喜歡帶本書/雜誌在身邊,笨笨重重的,似乎是深怕浪費了可能有的空檔時間,但是如果她現在回想當年,應該會覺得那時還有什麼好抱怨的,現在我的notebook裡有數十本電子雜誌、數百本電子書、近1500條的mp3音樂,如果我能夠上網,那就會更多了!對我來說,凡事不方便,那就數位化吧(不過硬體還是笨重了些:P)。

  富邦文教基金會在2004年曾發表了一篇「青少年媒體使用行為研究調查」,根據數據顯示,兒童上網人數比例已經升到78.2%,網路已經成為八年級世代心目中最重要的媒體(61%)了,使用時間最多的電視,重要性已經降為第二(47%);中學生每周休閒活動時數為34.26小時,其中「上網」或「玩電腦打電動」的時間就高達12.27小時,美國哈里斯青少年研究機構也曾調查指出,青少年每週上網平均時數達到17小時(從這些數據看來,我的數位行為模式年齡是屬於八年級的等級:P)。這讓我想起我們辛苦經營數位學習事業的夢想,似乎是寄託在等待這些未來的潛力消費者長大。

  為何要等待未來呢?這中間的迷思有一個專有名詞,叫做數位落差(digital divide),因為現代人對資訊應用的能力有差異;如果你教過年紀長點的長輩使用數位相機就知道,照相不難教,但是教他們怎麼存取數位相片就如登天般難。行政院研考會去年(2004年)委託輔仁大學進行「數位落差調查」,透過AHP(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)層級分析法,由專家學者訂出個人資訊應用能力指標以及權重,再利用問卷分析加總得到所謂「數位表現分數」(見下圖),我們可以看到,以性別來看,男性的整體數位表現分數較女性的分數為高,以年齡來看,15~20歲的年輕人數位表現分數最高,最低的是61歲以上的,事實上,從20歲以後,數位表現分數就隨著年齡遞減。

  為什麼要解釋這些資料呢?這個調查乍看之下讓我們找到很好的理由,數位學習的市場為何無法像線上遊戲市場一般的飛快成長,甚至比不上數位音樂,原來是數位落差!:P其實這裡有個弔詭的地方,也就是所謂的數位落差,我相信即使是應用在非數位的產品,如早期的錄影機、攝影機,甚至到一台汽車,我相信都有同樣的pattern存在,就像我老媽從來不會用錄影機預錄下她想看的節目,她也一直搞不清楚錄影機和DVD Player該如何接到電視上去,也就是說,再過十年也好,這個所謂的數位落差還是一樣存在,只是指標項目內容不同而已。我在看這個調查的圖表時,其實我想到的是,如果我們不能應用數位學習,為何不乾脆學習數位?這不也是個學習市場的商機嗎?

  前陣子看到一篇文章,主題是「數位家庭的美麗與哀愁」,讓我頗有感觸,所謂數位家庭,就是一個我們對未來資訊在生活上應用的美麗遠景,這個名詞承載了許多的夢想與期望,從人類進入到資訊時代至今,其實進步是看的到摸的到的,但是就如同我的看法,落差是一直存在的,所以不論現在的最新科技、最人性化的介面是什麼,我們永遠需要學習,而且永遠不要高估這個落差的存在,我們以為應該很簡單的事情,其實對很多人來說就是很難,如果我們不從落差的本質去看,就永遠找不到答案。所以囉,我認為與其談數位學習,不如先想想學習數位。只是學習數位談何容易!我認為這不單單只是上課而已,包含應用的情境、硬體的選擇、軟體的搭配,這其實是一個服務的package,如果我們針對所謂數位落差最嚴重50歲以上的族群來看,其實他們是有錢的、有閒的,如果再以性別區隔來看,女性原本就掌握了家庭的消費決策權,所以如果他們有明確、清楚的成長需求,為什麼我們只提供他們廉價、普遍性、缺乏設計的訓練課程(長青大學、社區大學、老人大學…),而不是一套資訊時代應用的服務?精神是學習,數位是核心,我想就算是數位學習的狂想曲吧!

資料來源http://www.digitalcontent.org.tw/e/temp/0720/940720-2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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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蕭 勝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